-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ISBN(咨询特价)
- 版次:1
- 商品编码
- 包装:平装
- 丛书名:磨铁图书系列
- 外文名称:hundred kinds of tails or thousandkinds of leaves
- 开本:24开
- 出版时间:2010-(咨询特价)
- 页数:科学松鼠会
- 正文语种:中文
编辑推荐
中国本土最流行的科普读物、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是“科学松鼠会”网上最有名的科普组织所著。“科学松鼠会”第一本书《当彩色的声音尝起来是甜的》在科普书中大卖。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是《当彩色的声音尝起来是甜的》姊妹篇。《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装帧精美,四色印刷,配十六张手绘图,物美价廉。
内容简介
《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可说是科学松鼠会首部作品《当彩色的声音尝起来是甜的》之中“花世界”和“动物志”两部分的放大,汇集了四位擅长解读动物和植物知识的年轻作者的精选文章,约10万字,以妙趣横生而不失专业精准的行文展开,由浅入深,娓娓道来。
作者简介
“科学松鼠会”是一个由青年科学传播工作者组成的团队。成员有来自国内外各院校的一线科研工作者,以及来自《环球科学》、《新发现》、《牛顿科学世界》、《冰点周刊》、《南方周末》等媒体的科学记者、编辑。成员们主要以写作的形式参与科学传播;也积极开拓形式多样的线下活动。目前,科学松鼠会的正式成员共有100位(2009.12)。
科学松鼠会致力于为科学传播工作者服务。把对人才的培养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期盼有想法、有能力的人加入科学传播事业,并竭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制造各种培训交流机会。希望每位“松鼠”的个人价值都能在这里得以最大实现,从而引领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这个领域,成长为科学记者、撰稿人及其他形式的科学传播工作者。
【愿景】
科学松鼠会的愿景是:让科学流行起来。我们认为,对许多人来说,科学就像一枚枚难以开启的坚果,虽味美却不易入口;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像松鼠一样,打开科学的坚硬外壳,将有营养的果仁剥出来,帮助人们领略科学之美妙。
精彩书评
从四位作家的文章可以看到他们是生物学专业人士,而与些同时又可以看到他们深入内心的人文关怀和修养。有这样的条件才可能写出优秀的“科普”作品,小文章还是大制作姑且不论。没有这样的条件,便任凭淡妆浓抹,都是东施效颦。
——郑也夫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份专门讲“尾巴和叶子”的书稿的时候,立即就被深深吸引了。在几位“松鼠”笔下,那些童年的记忆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了,既充满童真的趣味,又有科学的真实。
——王石 万科集团董事局主席
人是大自然孕育出的白细胞,那些有关人的自然灾害是大自然的自我免疫、放疗、化疗。但大自然有时候也是无能为力的,它有属于它自身的无法超越的生老病死。
——周云蓬 诗人、民谣歌手
其实人真是挺乏味的,费尽心机造出的机器却远远不及大自然精美和奇妙。这本书就生动风趣地讲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小故事,越看越有意思,读完之后似乎也跟大自然更亲近了,心情都好了不少。
——田原 作家、音乐人
目录
瘦驼 逍遥走神篇
1. 那些超越物种的情感
2. 网络神兽的现实生活
3. 半夜鸡不叫
4. 汗,很汗,瀑布汗
5. 水怪趣谈
6. 美丽者生存?
7. 问大雁情为何物
8. 一桩血案的生物学分析
9. 御风而行
10. 月球与生物
11. 杂种
12. 蟑螂,何止是“小强”
13. 这是一个脱毛的时代
史军 本色狂想篇
14. 绿色顽主和超级杂草
15. 全球变暖带给植物的“好日子”
16. 无花之果天上来?
17. 吃虫
18. 端午狂想
19. 雅长:兰花的汪洋大海
20. 植物进化的阶梯
21. 植物器官的分工、兼职和跳槽
22. 作为信号的色香味
张劲硕 亦庄亦谐篇
23. 我们听不懂的语言
24. 盔甲勇士录
25. 蝙蝠假乳考
26. 智力、智慧、智能、智谋……动物智商谁最高?
27. 蒲松龄的《狼》分析报告
28. 以虫为食
29. 谁来纪念福茜?
30. 倭黑猩猩的性生活
31. 游走在雪线边缘的精灵
32. 有一百种动物,就可能有一百种尾巴
橘子 另类解躬
33. 橘子史
34. 鸟类:天生的花腔歌唱家
35. 情人节葡萄
36. 谁为我们而死
37. 对人类不离不弃的小动物——实验室模式生物之一
38. 以爱情的名义查看全部↓
精彩书摘
那些超越物种的情感
抗日战争结束后,善良的中国百姓收养了大量日本遗孤,将其当成自己的骨肉,这被视作是超越民族和仇恨的伟大人性的象征。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如此感人的“人性之美”只属于万物灵长的人类,然而不久前发表的一篇论文揭示的现象让人类不再感到孤独。
这篇论文的主角是一只帝企鹅。南极的一群科学家偶遇了一只正在“照看”幼鸟的帝企鹅,这让科学家们很莫名其妙,因为当时并不是企鹅的繁殖季节。由于忙着其他的科研任务,科学家们并未停留,而是带着疑虑继续前行。一个小时后科学家们返回,他们才发现真相——那只“小企鹅”原来是一只小贼鸥,它的生身父母正拼命想把孩子夺回来,然而企鹅显然不想放弃自己的养子,它拼命把小贼鸥藏在身下,并用笨拙的身体抵挡贼鸥的攻击,如同它在保护一只真正的小企鹅。看不下去的科学家出手调停,贼鸥宝宝才得以回归原来的家庭。不过这似乎违反了人类研究者不得干预研究对象的规矩。
贼鸥和企鹅,在南极是真正不共戴天的仇家。除了掠取其他鸟类的战利品,贼鸥最大的食物来源就是刚孵化的小企鹅。收养一个仇人的骨肉做孩子,这只帝企鹅确实有着超出物种的“人”道主义精神。
不过,先不要太早唱赞歌,动物行为学家们早就把伟大的母爱父爱解构成了一堆化学名词,其中最著名的就属催乳素(Prolactin)了。这种化学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种动物体内,其生物学功能也很复杂。但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它对母性行为(Maternal Behavior)的影响。当一只动物体内催乳素数量猛增,它便开始母性泛滥了,母鸡开始抱窝;灰雁会把巢周围一切带有一个圆面的东西——哪怕是个啤酒瓶子搂到身下孵化;大苇莺则会给自己巢里嗷嗷待哺的杜鹃雏鸟喂虫子,虽然小杜鹃已经比它的养父母大了N倍。而一旦科学家们将它们体内的催乳素水平降下来,这些称职的父母立马就变了脸,比如母猪会对自己饿得吱吱叫的小猪崽不管不顾,甚至吃掉它们。
伟大的动物行为学家洛仑兹(Konrad Lorenz)做过著名的印迹(Filial Imprinting)实验,他证明孵化出来13~16小时的灰雁,可能会把它看到的任何活动物体当做自己的母亲。比如,洛仑兹的橡胶水鞋就是小雁最喜欢的“妈妈”之一。著名的纪录片《鸟的迁徙》中,那些鹤和雁的迁飞特写镜头让人叹为观止,其实科学家和电影工作者正是利用了这种印迹效应,他们人工孵化小鸟,并让小鸟认工作人员为妈妈,从而骗取了鸟儿们的信任。其实人类的婴儿也有这样的印迹效应,只不过不是那么“一见倾心”而已。有科学家认为这种识别父母的过程早在子宫里就开始了,胎儿对父母的第一印象是他们的声音。如果说有谁“认贼作父”,也别怪他,那是印迹效应在作怪。
当动物们进入成年,讨生活几乎成了它们生活的唯一主题。在这个主题下,许多不同物种的动物结成了看上去充满了“友谊”的组合。比如许多海豚经常和鲸协作捕鱼,非洲草原上的斑马、长颈鹿、羚羊和疣猪、狒狒也经常互相警戒,每种动物都对别的动物的报警反应非常敏感。仔细观察之下,这些都印证了“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远的利益”那句冷冰冰的话,因为它们都是在互相利用而已。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非洲蜜獾和响蜜殻响蜜氉苁窍蛎垅当ǜ娣涑驳奈恢茫看上去是在做向导,其实这种鸟是有企图的——当蜜獾把蜂巢弄开,“朵颐”完里面的蜂蜜和蜂蛹,响蜜毦涂梢钥饭了,它的食物是蜜獾不感兴趣的蜂蜡。
那动物界里有没有纯洁的超越物种的友谊?似乎天真可爱的未成年动物之间更有可能发展出这种关系。以几十年如一日在非洲研究黑猩猩闻名的英国老太太珍@古道尔(Jane Goodall),曾经看到未成年的黑猩猩跟狒狒一起玩耍,要知道成年黑猩猩经常袭击狒狒,甚至会杀死小狒狒当点心。其实家养宠物相对来说也不用为了生计发愁,所以很多宠物间也可能擦出友谊的火花。2005年,美国两位社会学家斯蒂芬@阿尔哲和珍妮@阿尔哲(Steven&Janet Alger)写过一篇超级有爱的论文,题目叫《一个屋檐下猫狗的坚定友谊》(The Dynamics of Friendship between Dogs and Cats in the Same Household),其实这两位的本意是研究不同物种动物间的交流问题。他们发现狗和猫是最好的研究对象,因为15%的美国“屋檐”下都共同生活着狗和猫。结果出人意料,猫狗根本不是天生的冤家,被调查的家庭里41%的主人宣称它们的猫狗是好朋友。它们在一起玩耍,互相追逐,甚至睡在一起。科学家发现,的确,猫狗的行为模式大不相同,“语言”也不太通。比如猫不太理解狗叼过来它最喜欢的玩具是一种玩耍的邀请,狗也会被突然跳过来的猫吓一跳。不过它们会逐渐采用彼此可以理解的方式交流,比如互相蹭痒痒、碰鼻子。很多主人观察到他们的猫和狗形影不离,最有趣的是一只从小跟两只猫一起长大的大丹犬,两只猫显然已经接纳了这个曾经很可爱,但是现在很威猛的大朋友,即便是主人带大丹犬去海滩上散铂两只猫也要全程陪同,虽然猫最恨在湿漉漉的沙滩上行走。
我也曾经亲眼目睹两只八竿子打不着的动物的奇特关系。那时候我还是小学生,在我家的大院里面,一只兔子和一只鸡形影不离,它们是这个院子里除了人之外仅有的“大型脊椎动物”,你想接近其中任何一只,另一只就会对你发起攻击。这种似乎有点儿荒谬的关系曾经让我十分困惑。直到上了高中,我养了十年的鹦鹉终老,让我难过了好些天,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一只哺乳动物和一只鸟发生感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网络神兽的现实生活
牛儿很生气,牛年最牛的居然不是它们。2009年动物部门的风头都被一匹马给抢了。这是一匹诞生于互联网的神马,对不起,如果你不喜欢它的名字请忍耐一下,我在本文中只引用一次——就是鼎鼎大名的“草泥马”。
这匹横空出世的马到底什么底细?是不是一头“想象中的动物”?非也,其实这匹神马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可惜的是,它根本不是马,仔细看那脚就很清楚了。马属于奇蹄目动物,有四个不分瓣的蹄子,而这种“马”的脚是分瓣的,显然属于牛那一拨的偶蹄目动物。如果再看仔细些,神马的脚掌宽大,而蹄甲很小,于是被归为骆驼科。没错,它就是一种南美洲的骆驼——羊驼(Vicugna pacos)。鉴于南美洲骆驼的复杂身世,本驼在这里有必要追溯一下我们骆驼家族的家谱。一般认为,现存的骆驼科动物有6种,它们的祖先最早生活在北美洲,大约在1200万年前实现了分家:一支向北“走西口”跨过白令陆桥来到欧亚大卢并开拓到北非一带,这一支叫做骆驼族,现存双峰驼和单峰驼两个物种;另一支祖先“下南洋”,从北美洲的大草原来到南美洲安第斯山区,这一支被称为羊驼族。羊驼族现存四个物种,网络“神马”就是来自这个族群的最古老物种。
为了避免混乱,下文中“神马”将恢复它的本名——羊驼。羊驼的原生地在安第斯山区,现今的秘鲁、智利、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海拔3500~5000米的山地是它的故乡。有资料称,早在6000年前当地人就驯化了它们,直到欧洲人来到这片大陆之前,羊驼和后文中会提到的驼羊是南美洲仅有的两种家畜。羊驼看起来跟大绵羊很相似,成年后身高在1.1~1.4米,遍身长毛,当然,继承了骆驼家族传统的它们有着比绵羊长得多的脖子和一双“明眸善睐”的大眼睛——列位看官,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骆驼那配上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绝对是动物界中最传神的。羊驼在当地土著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们的毛被用来编织绳子、寝具、毛衣、手套、帽子、袜子,还有著名的大披风,而它们的肉则是人们食物中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有的读者可能联想到了北美野牛,的确,羊驼在安第斯山区很大程度上扮演了北美野牛在北美大平原的角色,而且它们的命运相似,欧洲人来到美洲后,羊驼也跟着遭殃了,原本数量庞大的羊驼种群被捕杀殆尽,仅有少数羊驼在一些人迹罕至的地区幸存了下来。
羊驼像其他骆驼一样,脾气好极了,如果是熟人,它会很配合地跟你亲昵。不过,如果是生客,我劝你还是要慢慢接近才是,因为这种可爱的动物有一手独门绝技,那就是“啐”你。如果你运气好,它只啐你一口唾沫,如果不幸,命中你脸的会是一团热气腾腾的绿色化学武器。那是没有完全消化的草加上它们的胃液,气味绝对会让你终身难忘。
不过别看羊驼爱啐人,其实它们是相当爱干净的动物,它们天生会在远离草场的某地集中排便,看到这里,相信许多养了猫猫狗狗的朋友会羡慕死那些养羊驼的农场主。
羊驼在南美还有三个表亲:驼羊(Lama glama)、原驼(Lama guanicoe)和骆马(Vicugna vicugna)。够绕口吧,这里我使用的是最被广泛接受的中文名称,很多时候人们羊驼、驼羊乱叫一气,其实它们是需要仔细甄别的。它们之间的亲戚关系很让人头晕,而且会啐人绝技的不光是羊驼,它的表亲驼羊也会这么干。驼羊是另一种被驯化的南美骆驼,它比羊驼更修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骆驼,成年驼羊的身高有1.6~1.8米,身上的毛比羊驼短。此外,原驼和骆马是野生品种,它们俩长得也很相似,都是栗色的短毛、精干的身材,其中原驼稍大,成年的有1.2米高,而骆马是最小的骆驼科物种,成年的骆马身高不超过1米。
这四个表亲不仅长得像,更要命的是它们之间可以互相杂交并且生出能繁育的后代,用所谓“生殖隔离”那一套理论,这四种根本就是一个物种。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索性把它们都叫做羊驼:Vicugna pacos叫羊驼,Lama glama叫大羊驼,Lama guanicoe叫野羊驼,Vicugna vicugna叫小羊驼。还有人图省事儿,干脆通称它们美洲驼。直到最近,分子生物学研究惭它们的身世调查清楚,根据最新的DNA研究,大约在1040万年前,美洲骆驼的祖先发生了分化,现今羊驼的祖先同其他三个物种的祖先分道扬镳;640万年前骆马从羊驼那一支里分离出来,现在羊驼和骆马共同属于骆马属。另外的一支一直到140万年前才发生分裂,原驼和驼羊成为两个物种,这两者被划归驼羊属。
啰里啰唆一堆,肯定有读者急着问:“到哪儿能买一只羊驼玩儿啊?”还真有卖的,1984年,美国人把羊驼从秘鲁带向世界,目前全美国有数万头羊驼。而我国2002年从澳大利亚引进了这种动物,目前一头羊驼幼畜的价格大概是1万人民币。如果你有足够大的地法养十头羊驼大概需要6亩地的空间),那就养几头玩儿吧,据说这是少数几种不会惹烦邻居的家畜。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候,饲养“神兽”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半夜鸡不叫
鸡为什么要叫?看上去这个问题显然比不上“鸡为什么要过马路”那样充满哲思。不过如果拿这个问题问保罗@西格尔(Paul Siegel),他可能会给出并不少于“鸡为什么要过马路”的理由来。西格尔是研究鸡的博士,他听得懂鸡的语言。虽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鸡的语言无非就是母鸡下蛋“咯咯达”和公鸡打鸣“咯咯咯”,但是西格尔博士大概能听懂30种不同的“鸡话”。这一点儿也不奇怪,鸡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一夫多妻的它们总有一大堆家庭琐事要处理。特别是作为家长的公鸡,更要担负很多指挥和决策任务。比如,当公鸡发现了食物,它便会发出叫声呼唤妻妾们前来分享。如果发现的是蚯蚓或者豆子这样的美味,它的叫声频率会比较高;反之,如果它发现的不过是些米粒——米粒对鸡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它的呼唤频率便会较低。研究人员发现,母鸡如果听到了高频率的召唤声,就会乐颠颠地跑过来,而对低频召唤声不那么热衷。同样的,如果一只鸡发现了某种威胁,它也会发出警告。威胁来自空中还是地面,警告声是不一样的,其他的鸡作出的反应也不同。
至于公鸡打鸣,“鸡语”专家告诉我们,那是一种“主权宣告”,一方面是提醒家庭成员它至高无上的地位,另一方面是为了警告临近的公鸡不要打它家眷的主意。就像狗能从一泡狗尿中嗅到很多信息一样,鸡也能从一声鸡叫中听出很多道道儿。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的佛洛(Bryant Furlow)等人就尝试解码公鸡的打鸣声。他们的研究不太像是在做生物学实验,反而像是给明朽唱片。佛洛他们动用了高灵敏度定向麦克风、高档录音机、音频分析软件和苹果电脑,至于“歌手”,那是20只一岁大的雄性原鸡(Gallus gallus),也就是家鸡的野生种。经过录音和分析,佛洛他们得出了一堆写满了“基频”“主频”“泛音”的数据。简而言之就是,雄鸡的鸣叫与它们体内雄激素的水平密切相关,雄激素水平越高,鸣叫声越洪亮低沉,同时这样的雄鸡鸡冠越大,体形越健硕,战斗力越强。至于“牝鸡司晨”,也就是母鸡打鸣,这与半夜鸡叫一样具有神话色彩。实际上,在乡村生活过的读者都会知道,公鸡下蛋那是胡吹,母鸡打鸣却有的是。这是由于母鸡体内只有左侧的卵巢输卵管发育,而右侧的保持着未分化的状态。如果它左侧的卵巢发生了故障,右侧那个未分化的卵巢就会发育成睾丸,并且产生雄激素。在雄激素的催促下,母鸡,哦不,它现在已经是个合格的公鸡了,就会操起司晨的任务来。
公鸡什么时候打鸣?当然是早晨了,金鸡报晓嘛。对不起,你又想错了,公鸡可以当闹钟用,但它毕竟不是闹钟。实际上,公鸡什么时候都打鸣。有人统计过,白天里,一只公鸡大概每小时打鸣一次,只不过早上那第一声鸡叫划破了黎明的宁静,临近的公鸡不甘示弱纷纷宣誓主权,如此接力下去,让人印象深刻;而嘈杂的白天,人们忙着各种各样的事,就不会太留意这些打鸣的公鸡了。
早上公鸡为什么打鸣?首先我们要知道,鸟类里的“夜猫子”屈指可数,除了各种猫头鹰所属的鸮型目和邻近的夜鹰目外,其他绝大多数鸟都是夜盲症患者。鸡也不例外,一般情况下,夜晚鸡都在睡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做一下解剖,深入到鸡的脑袋里去看一看。鸡的大脑里有一个小小的区域叫做松果体,这个小小的腺体曾经是我们老祖先视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在它位于脑的中央,不过它与视神经还有藕断丝连的关系。松果体可以分泌一种称为褪黑素(Melatonin)的物质,爱美的女士们不要被这个名字误导,其实它仅可以让青蛙的体色变淡。松果体是受光线控制的,只有伸手不见五指时,松果体才会分泌褪黑素,如果有光射入眼睛(其实眼皮并不能挡住太多光线),褪黑素的分泌便会被抑制。褪黑素有着复杂的生物学功能,它能抑制性激素的分泌。除此之外,生物学家们早就发现在鸟负责鸣叫的脑皮层上分布着大量褪黑素的受体,尤以雄鸟为甚,也就是说,褪黑素直接控制着鸟什么时候歌唱。一天之中,当晨光乍现,褪黑素的分泌受到抑制,雄鸡便不由自主地“司晨”;一年之中,当春天白昼渐渐变长,鸟儿体内的褪黑素水平下降,它们便开始“叫春”,紧接着的是体内性激素水平的升高,于是,一年一度的繁殖季节到来。公园里提着鸟笼的大爷也知晓这个道理,你看,平常鸟笼都被厚厚的布罩盖着,一旦摘下布罩,光线惊醒了鸟儿的“鸣叫中枢”,歌咏会便开始了。
在过去,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公鸡也可以安享黑暗静谧的夜晚。不过有时候遇到满月,皎洁的月光偶尔也会刺激太过敏感的公鸡“起夜”。而到了战乱时候,鸡犬不宁,被声音和火光惊扰的公鸡夜啼的概率大大增加,于逝人以“雄鸡夜鸣”作为战争的凶兆。
现代社会,尤其抒大城市,人工照明的普及早已消弭了昼夜的区别,与100年前相比,目前人们的“黑夜”普遍缩短了好几个小时。不但人本身深受“人工白昼”带来的褪黑素水平下降引发的种种健康问题困扰(诸如儿童性早熟、乳腺癌和结肠癌的高发,以及更普遍的情绪波动),跟着人混的其他动物也跟着遭殃。经常有报道说某小区里“无德居民”擅自养鸡,结果半夜鸡叫不断,引发邻里纠纷。英国的国鸟是欧亚鸲(Eithacus rubecula),这种俗称知更鸟的小鸟现在完全不“知更”了,根据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RSPB)报道,在英国很多地方它们彻夜鸣叫,其实都是路灯惹的祸。
由此可见,给地球熄灯一个小时,不管是对人类还是对包括鸡在内的其他动物,都是远远不够的。但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桃花源,我们还回得去吗?
汗,很汗,瀑布汗
热……热……在这个夏天,没有什么比流汗更让时间充满存在感了。永无止境的汗水从整个身体表面钻出来,滴答滴答,一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我们应该感谢汗腺,如果它不能畅快地分泌这些汗水,人体这架精密但不皮实的机器很快就会因为过热而当机。通过汗液蒸发来降低体温是人类对抗高温的最主要方式。
有种流传广泛的说法,狗是没有汗腺的,所以狗不会出汗。这是一种误解,汗腺是哺乳动物特有的一种皮肤结构,狗当然也属于哺乳动物,所以它不但有汗腺,而且全身上下都有,事实上汗腺瘤是宠物狗最容易出现的良性肿瘤之一。这里面分布最广的,是一种叫做大汗腺的腺体,它又叫顶浆腺,一定是开口在毛发根部。这种大汗腺分泌的液体并不是那种略带咸味的汗液,而是一种略微黏稠的液体。这些液体往往是无味的,但经过皮肤表面细菌的加工,就会散发出特别的气味。在哺乳动物身上,大汗腺不仅遍及所有长着毛发的皮肤,而且爱扎堆,比如人的腋下和狐狸的肛周。说到这里你一定明白了,哦,原来就是那种东西。
大汗腺分泌的液体不但有味儿,还有颜色。人的大汗腺液呈淡黄色,去找一件邋遢多汗男的白衬衫,瞅瞅腋下那位置,你就知道此言不虚。河马的大汗腺分泌液是很“卡哇伊”的红色,这让它在水塘里特别显眼,不明真相的群众可能以为河马是被晒伤了,其实不然。人们曾经对“汗血河马”大惑不解,有人说“汗血”可能有防水的效果,有的说它只不过是用来散热的。2004年,以日本京都药科大学的桥本贵美子(Hashimoto Kimiko)为首的研究团队在著名的《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揭开了河马汗的神秘面纱。桥本女士对这奇怪的河马汗感兴趣还要得益于她的孩子对她的启发。据说,某日桥本女士带孩子去动物园游玩,孩子看到了红红的河马,童言无忌道:“妈妈,河马受伤了吗?”桥本女士回答说:“那是它的汗。”“为什么我们的汗没有颜色,而河马的汗是红色的?”孩子这下把妈妈问住了。还好,这位妈妈是个科学家,她回到办公室查阅资料,居然发现这个问题是科学上的空白——这年头找个科学领域的处女地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于是,桥本女士率领自己的团队投入了对河马汗的研究。他们经过一番研究,从河马汗中分离出了红色的物质——河马汗酸(Hipposudoric acid)(这个新造的词由Hippo河马,和Sudoricacid汗酸拼凑而成)。河马汗酸至今没有被欧莱雅等化妆品巨头转变成奢侈品真是令人奇怪,因为它是高效的防晒剂——可以吸收200~600纳米波长的光线,而315~400纳米正是对生物体杀伤最强的长波紫外线的范畴。另外,很低浓度的河马汗酸就可以抑制铜绿假单胞菌和克雷伯氏肺炎链球菌的生长。河马的汗结合了胭脂、防晒霜和抗菌剂,简直是完美的化妆品。只不过,用了这种完美化妆品的MM闻起来可能会像一头恋爱的河马。
之所以像“恋爱的河马”,是因为大汗腺跟性活动脱不开干系,它的分泌受性激素影响极大。人的大汗腺也只是在青春期之后才开始工作的。女性的大汗腺分泌有明显的周期性,与月经周期基本一致。有过集体生活的女孩子一定亲身体会过或者听说过这种事,住在一起的女孩子,时间长了,月经周期会趋向一致,这叫做麦克林托克效应(McClintock Effect)。有很多研究认为这一现象就跟大汗腺分泌的某些物质有关。另外,大汗腺的密度会因人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东亚人的大汗腺比欧洲人的少得多,因此体味也清爽得多。
不过温度也是影响大汗腺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像天热的时候,有些人总会有两个湿漉漉的腋窝。
然而仅靠两个腋窝来散热,显然只是杯水车薪而已。真正让你大汗淋漓的是另一种汗腺——小汗腺。与开口在毛发根部的大汗腺不同,小汗腺的开口与毛发没有关系,有人一紧张就会手心出汗,那就是小汗腺的功劳。因为手心没有毛发分布,所以也不会有大汗腺,手心爱出汗说明手和脚上的小汗腺比较发达。的确如此,手心的皮肤上每平方厘米大约有500个小汗腺,而且它们出现得最早,3个半月大的胎儿手脚上的小汗腺就已经成形了,其余部分的小汗腺则还要再等两个月才会显露出来。这个事实再次验证了天才德国人赫克尔(Haeckel)的天才假说——重演率(Recapitulation Law),也就是所谓个体发育会再现系统发育历程。大多数哺乳动物四肢末端都有小汗腺,只有灵长类动物全身都有小汗腺。狗狗的四爪也有小汗腺,人们推测这是为了保持狗脚掌的湿润,以便自己的气味溶解在汗液里,从而在地面上留下一条气味脚印,这对于狗的“社交”十分重要。
即便是全身布满小汗腺的猴子,也难以体会“瀑布汗”的感觉,它们在热天并不会双鬓流汗,散热性发汗是人类独享的生理功能。
水怪趣谈
秋来了,天凉了,各地的水怪似乎也不那么活泛了。过去的夏天,中国水怪频频出现在以网络为先导的各种媒体上——“沈阳浑河怪物现身,激起30米长大浪”“河南驻马店铜山湖惊现百米水怪”“广州花都芙蓉水库惊现3米长食人塘虱”“贵州安顺夜郎湖两头怪物身影被游人拍下”……加上近几年就从未消停过的长白山天池水怪和新疆喀纳斯水怪,要是有人把这些怪物们集合起来拍一部《中国的水怪》,肯定比20世纪80年代我国引进的恐怖悬疑电影《阿姆斯特丹的水鬼》更棒。当年那部电影的大幅海报在电影院门口挂了很久,害得我每次上学经过那儿都不敢抬头,而且据说有的大人在黑糊糊的电影院里被吓得几近崩溃。
水怪的身材
在各种版本的水怪事件中,毫无例外的,水怪都是一种动物,而且身材都相当可观。最长水怪当属驻马店铜山湖里的那位,“平静的水面上浮起一道黑脊背,高出水面近两尺,宽也有一尺多,比深入湖区的两道堤坝之间的距离还要长一二十米”,这是目击者的报告。事后记者测量两条堤坝距离足有100米——超过百米的动物,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而运动能力最强的莫过于喀纳斯水怪,有目击者称曾经见到有巨大的黑色物体跃出水面约20米,这大概相当于7层楼高,不长翅膀的动物中,似乎还没有能达到这个高度的。另外,对这一水怪还有一种普遍的说法是,这种喀纳斯水怪长度超过10米。
对于动物来说,身材的大小受许多客观规律的限制,其中最根本的限制因素就是能量供给。任何生物都要靠获得外来的能量维持,这一规律对动物来说,就是要吃东西。大块头有大胃口。动物的体重跟它们身长的立方成正比,动物的代谢率与体重的3/4次方成正比,食量与代谢率成正比,也就是说动物的食量与身长的四次方成正比。如果驻马店铜山湖里的怪物像某些目击者描述的是一条鱼的话,那养这条百米巨鱼相当于养1亿条1米长的大鱼。
大肚量就需要大地盘来养活,所有的大型动物都需要足够大的生活空间,不管是深海中的蓝鲸还是非洲大草原上的非洲象。同样,贫瘠的地方也无法供养大家伙。
这些大家伙,尤其是水怪们,在几乎所有的故事里,都被描述成一种食肉甚至食人的凶猛动物,其实如果它们吃素,问题还简单一些。已知的大型动物里面,素食者都比肉食者大一号——譬如蓝鲸之于逆戟鲸、鲸鲨之于大白鲨、非洲象之于狮子,甚至雷龙之于霸王龙。这个规律倒不是在宣传素食的好处,它是由食物链的特性决定的。生物界的生产者主要是植物们,是它们把太阳能转化成其他生物可以利用的化学能,吃植物的是初级消费者——素食动物们,然后才是肉食者——次级消费者。在现实的生物链中,从植物开始到大型食肉动物,中间往往经过了三四个环节。然而,最初的那些太阳能不会纹丝不动地传递给食肉动物,每经过一级,只有不到10%的能量传递下来。这样一分析,一个小小的湖泊,养活一个(甚或几十个)巨大的肉食者,何其难也!
水怪的相貌
在多数的目击报告中,我们只能得到“一个黑影”“一个黑点”“一道波纹”“一朵浪花”这样的描述,好容易有个特写:“好像是耷拉着两个耳朵,脸是扁方形的……脖子底下是白色的……灰黑色,有点发亮光,身上肯定没有鳞,大概是毛皮之类的东西。”这是长白山天池水怪目击者周凤瀛的报告。很遗憾,我把这个报告还原成了一只亚洲黑熊,尤其是它标志性的胸前新月形白斑,如果你去动物园看看黑熊,相信也一定会同意我的还原——尤其是长白山区本来就是黑熊的栖息地,而熊瞎子也是出名的游泳好手。
照片一样让人失望,好容易才找到几张清晰的。如果是沿海渔民捕捉到的水怪——十有八九是一只翻车鱼,我在还不认字的时候就认识它了,看图识字书上有它,那奇特的外形让人过目不忘。比较难得的是网络上的“花都食人塘虱”, “塘虱”抒东人对鲶鱼的称呼。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一条数米长的大鱼,阔口,小眼,棕色皮肤布满了白色的斑点,似乎没有鳞,还真像一条大鲶鱼。然而你仔细看它的鳃部——根本没有鳃盖,只有几道鳃裂——这是一条可怜的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鲸鲨,别说吃人了,它连鱼都不吃。这条鲸鲨为何被人在闹市开膛倒是个值得追究的好故事。
视力与想象力
所有的水怪目击者似乎都有特别好的视力,人们总能准确判断在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外一个移动的模糊黑影的大小,能准确到“尺”,甚至是在缺少参照物的情况下。这往往是成为一个优秀狙击手的先决条件。不幸的是,根据有些目击者的叙述,我发现他们中的某些人缺乏近大远小的透视基本知识。
人们的想象力似乎是无穷的,比如那个《阿姆斯特丹的水鬼》,只不过是个复仇的老套故事。人们的想象力又是有限的,自从人们发现了蛇颈龙,全世界的水怪几乎都有了蛇颈龙的版本。我推荐大家看看BBC拍摄的纪录片《深海》(Deep Blue),在那里你会看到你做梦都梦不到的真正的“水怪”。对了,里面还有那条“食人塘虱”。
美丽者生存?
世界上最广泛的歧视是什么?既不是性别歧视也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容貌歧视。从招聘要求上的“五官端正”到各种简历上的“免冠近照”,没有谁不被这种歧视“筛选”过。美国作家斯蒂文@杰菲斯(Steven Jeffes)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写了一本名为《外貌至上》(Appearance is Everything)的书,书中的数据倒是有些骇人却并不出人意料:“好看的人”在招聘中被录用的机会高于“普通人”2~5倍; “好看的人”平均工资高出“普通人”12%到16%; “丑人”被解雇的可能性高于“普通人”2~6倍。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当年尼克松和肯尼迪进行总统竞选辩论,通过广播收听的选民多认为尼克松获胜,因为尼克松的演讲清晰、有条理、有力度;而收看电视直播的选民却多选择了肯尼迪作为胜方——肯尼迪实在是太帅了。
人的美丑,据说还是有标准的!这不,前些日子还有个量化的《齐鲁美女标准》出台,搞得很多小姑娘“对镜量鼻长”。
相比之下,野生动物的美丑,似乎就不那么好量化了。然而,它们也是容貌歧视的牺牲品。
日前,广东韶关的几位护林员捕捉到一条蛇,经鉴定为珍稀的“莽山烙铁头”。“莽山烙铁头”是一种大型毒蛇,体长两米,三角形头部形似烙铁头。这种中国独有的蛇种1990年才被命名,它分布范围极小,过去只在湖南莽山地区有所发现,被认为只有500条左右。此次在莽山以外的广东被发现,对于“莽山烙铁头”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这种隐身在枯枝败叶中的蛇的确是太陌生了,谁让它长得那么难看呢!
作为珍稀野生动物的代表,大熊猫不仅广为人爱,它更是被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选作标志,成为野生动物保育的象征。毫无疑问,大熊猫属于动物界中“好看的人”那一拨,这也为大熊猫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另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珍稀动物的名字:华南虎、藏羚羊、、白鳍豚、朱鹮、丹顶鹤……莫不是或威猛或俊美或可爱的家伙。同样是珍稀灵长类动物,白头叶猴和海南黑冠长臂猿的知名度就要远逊于,保护的力度也差得多。
相比哺乳类和鸟类,两栖类和爬行类的动物就更算得上“丑陋”了。然而它们的受威胁程度却没有相应降低。根据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提供的数据,我国两栖动物受威胁的比例为39.88%,爬行动物受威胁的比例为27.52%,这些包括莽山烙铁头在内的生活在阴暗处的或黏糊糊或凉飕飕的动物,很多境遇比大熊猫危险得多。
比如,我国独有的两栖类动物凉北齿蟾(Oreolalax liangbeiensis),2004年调查时只发现一个栖息地,总面积不到2平方千米,种群不超过100只成熟个体。相比滇池蝾螈(Cynops wolterstorffi),凉北齿蟾算是幸运的,由于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这种我国特有的蝾螈自1979年来再也没有被发现过,已经被认定灭绝。
虫子也不那么讨人喜欢。昆虫虽然总数庞大,但有些物种也已面临极大的威胁,比如与大熊猫同列我国一级保护动物的中华蛩(qióng)蠊(lián),这是1985年才被命名的昆虫,栖息在我国长白山区海拔2000米处。别说见没见过这种大蚂蚁似的小虫,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把它的名字念对。
不过有时候,太漂亮也会招来灾祸。
(咨询特价)年8月,人们在缅甸北部一个偏远地区发现了一种名为“Celestichthys margaritatus”的鱼,在观赏鱼爱好者那里,它叫做火翅金钻灯或者珍珠斑马。这种鱼仅仅被发现几个月后,泰国的一家观赏鱼贸易商就向日本和欧美出口了1.5万条这种只有2.5厘米长的小鱼,而且越来越多的鱼贩子正闻风而动。
跟观赏鱼同病相怜的是蝴蝶。网上查到2006年7月31日在洛杉矶落网。美国鱼类和野生生物管理局一位侦探卧底三年终于将世界上最大的蝴蝶走私犯小岛久吉(音译)捉拿归案。这个日本人号称“蝴蝶走私界的印第安那@琼斯”,与世界各地偷猎者都有,能弄到产于各地的珍稀蝴蝶品种,而一只珍稀蝴蝶的标本,黑市价格可以到几千美。
另一些家伙更倒霉,比如土耳其深山中的一种怪模怪样的甲虫,叫做鹿角锹甲(Lucanus cervus akbesianus),因为日本一款叫做“甲虫王者”的电子游戏的流行而受到了人们的追捧,一只鹿角锹甲在日本可以卖到4万日,这也刺激了国际昆虫走私贩子的捕猎行为。
更离奇的是一种在1933年被纳粹生物学家命名的阿道夫@希特勒虫(Anophthalmus hitleri),本来是一种生活在斯洛文尼亚洞穴中的无眼甲虫,因为这个名字而举世皆知。近几年有些国家新纳粹抬头,这种小“希特勒”却遭了殃,那些新纳粹分子争相以收藏“首”为荣,导致其数量锐减。有人提议,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给它改个名字。
但是改名字,抑或整容,能改变这些野生动物的命运吗?查看全部↓
前言/序言
序一
认知的乐趣
文 王石
孩提时,我不是一个守纪律的学生,除了数学优异外,其它功课平片旷课、闯祸,有一次爬树掏老鸹窝下不来,甚至还惊动了消防队。这种十分淘气的行为,当然让老师和家长头疼,但也多少培养了我对大自然的爱好。现在我热心户外运动,热爱大自然、热爱冒险,要感谢小时候那些带给我无穷乐趣的昆虫和小鸟。当然,掏鸟窝这种“亲近”大自然的做法,在我今天看来未免有些南辕北辙。
也正因此,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份专门讲“尾巴和叶子”的书稿的时候,立即就被深深的吸引了。在几位“松鼠”笔下,那些童年的记忆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了,既充满童真的趣味,又有科学的真实。比如,猫和狗是天敌吗?“41%的主人宣称它们的猫狗是好朋友。”不过,猫狗的“语言”不太通。猫不太理解狗叼过来它最喜欢的玩具是一种玩耍的邀请,狗也会被突然跳过来的猫吓一跳。
又比如,公鸡只在早晨打鸣吗?有人统计过,白天里,一只公鸡大概每小时打鸣一次,只不过早上那第一声鸡叫,会让临近的公鸡不甘示弱,纷纷接力,让人印象更深刻。
(咨询特价)年世博会在上海召开,万科将独立建设一个展馆,展馆名叫2049,主题是“尊重的可能”,探讨“人、城市、自然”生态关系中尊重的多种可能性。展出的内容中,很大一块和白蚁、滇这些动物相关。白蚁是人类建筑的破坏者,但在自己的世界里,白蚁却是生态建筑的大师。从材料上看,白蚁筑巢采用的都是来自周边环境的可再生材料;从技术上看,蚁冢的特殊构造使得它能够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做到保温、通风——这些都给我们人类的建筑师以启迪。我在津巴布韦看到的EastGate大厦,就是仿生学的典范:这座建筑的外表面有很多繁复的构件,内部也是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有专门的通道组织内部的气流流向,从内到外都借鉴了蚁冢的原理。整座大厦冬暖夏凉,。
在白蚁的巢穴中,人们能体会到进一步优化城市建筑的可能性,感受自然的智慧。大自然早已通过这样的方尸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当然,不能说白蚁的做法就一定是正确的,但它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并且有人在实践这种可能性,他们的这些经验,未来的人类优化城市建筑的时候是可以借鉴的——我们做这些主题的时候,既有生态环保方面的考虑,也有一些朴素的乐趣在里面。
大自然中,这样的启迪比比皆是。比如雁队逆风飞行时,会排成人字形,其实是利用空气动力学原理,让后面的雁飞在前一只雁翅膀的涡流里,可以节省体能,保护体弱的幼雁。
小孩子在和自然界、小动物接触的过程中,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这么理性。他们不一定要学习这些常识,领会这些道理。小孩子在草地上看到一片陌生的叶子,他可能不会急着去判断它属于那一科哪一属,有什么用,它长的位置对不对,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甚至都不想去判断它是不是好看。小孩子只是去感知,去看那叶子上面的纹路,去闻它的气味,可能还会去摸那上面的茸毛——“认知”这件事本身已经充满了乐趣,这样的童真,又能让多少大人羡慕不已,让多少大人回味不已。
也有的人能够一直享受到这种乐趣。我看达尔文的传记,感觉他在“贝格尔号”环球考察中,通过发现和记录新物种而体会到的乐趣,和小孩子观察一片叶子的乐趣其实是一样的。尽管达尔文一生病痛很多,但他在博物学中找到了安慰和“极大的愉快和荣誉”。后来我阅读《物种起源》,对这种快乐感同身受。
近百年来,科学越来越进铂认知和发现的乐趣也就变得越来越只属于少数人。对大众而言,忙碌的都市生活让生活变得越来越平淡,“阳光之下已经没有了新鲜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圈子里忙碌而无暇他故,探索自然的乐趣,似乎也已经变成了一种奢侈。手头的这本书里面提到的种种趣闻,恐怕大都在普通人的视野之外,即使它们实际上每天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感谢勤劳的“松鼠”们提醒我们去关注这些生活中的美好。因为,长远来看,美好的城市生活,正取决于我们对生态环境的尊重与否。当越来越多的人能用一颗赤子之心来看看待这些美丽的尾巴和叶子的时候,我们对城市的未来就多了一份希望。
序二
博物的视角,博大的关怀——读《百尾千叶》
文 郑也夫
一种鬼使神差的缘分,使我在本书出版前率先读到了四位少年英才的文章。惊鸿一瞥足令我深深的感动。这份感动源自多个心理与社会的层面。
半个世纪前,斯诺在他的《两种文化》中说:“西方社会的智力生活已经日益分裂为两个极端的集团。一极是文学知识分子,另一极是科学家……从柏林顿馆到南肯辛顿或切尔西就像是横跨一个海洋。……事实上,这样的旅行比远涉重洋还要艰难,因为越过数千英里的大西洋,人们会发现格林尼治村的居民与切尔西人讲着完全相同的语言,而这两地的人又完全不能同麻省理工学院的人沟通,好像那里的科学家只会讲藏语。”需要做一点乏味却必要的解释:柏林顿馆位于伦敦市中心皮卡迪利大街上,曾经是大科学家波义耳的宅第,在斯诺演讲的时代为皇家学会所在地;南肯辛顿系伦敦西南的一个地区,这里有科学与工业博物馆、自然史博物馆、地质学博物馆,以及英国最有名的理工大学帝国学院;切尔西是毗邻南肯辛顿且靠近泰晤士河的一个地区,在斯诺演讲的时代为艺术家集聚和生活之地;格林尼治村指纽约曼哈顿的一个区域,在斯诺的时代是美国现代艺术的中心。
其实,斯诺观点的最好注脚在中国而非西土。在斯诺言论之前,西方有亚当·斯密追随林耐,达尔文从马尔萨斯那里获得灵感,以及上世纪三十年代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和生物学家共话生态的诸多美谈。在斯诺言论之后,海耶克(见其《致命的自负》)、弗兰克(见其《奢侈病》)、福扫见其《大分裂》)这些大牌社会科学家已经全面地从生物学家那里获取思想资源。我们惊讶地发现,国人汲取西方学术范式的效率远远赶不上其鲸吞糟粕。原因无它:我们远比人家功利。将专业化推向极致的正竖人,简直到了画地为牢。不要说从柏林顿到南肯辛顿,就在中国的同一所大学校园中,一年中也难有一个人为着学术追求从社会学系或中文系径直走向生物学系,即使它们比邻而居。如果有人游走其间,多半是保洁工。
当然,中国之大,几个异类还是有的。1999年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的一位侏儒兴冲冲读过50本生物学著作后,陡然升起去北大生物学系作一次演讲的野心。北大社会学系刘世定教授帮助搭线,他的这一愿望居然实现了。他期待着日后会有生物学系的英才叩打社会学系的门,却注定落空了。以后他调到北大,执著地开设了《生物学对社会科学的启示》这门课。第一、二轮课程上,社会学系竟然没有一名同学选课,他毕竟是社会学系的教授啊。是生物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的一些异类少年的清澈目光和求知热忱,支撑着他将这门课一连讲了五轮,还在继续。终于社会学系的同学也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这部书稿。那是一种驱赶孤独的温暖。他知道了,在这条小径上,除了保洁工和他,还有几个年轻人在跋涉。他从外向里,而他们从里而外,当然里外永远是相对的,总之他们邂逅相遇。那边传过话来,想请他帮助写篇序。他惊呆了:你们是专业人,是博士,我是“民科”。虽然他对民科素有好感,觉得他们最真诚,不光是因为自己就是民科,他对社会科学中的民科同样非常尊重,但也深知对民科的态度人言人殊,其间不乏歧视。他说了这番意思,中间人传过话来:“您身上有种让我们觉得比一些可能是更专业的教授乃至院士什么的更值得尊敬的东西,我很难用简单的言语来解释它是什么。”我的主观的理解是,我们都是向狭窄的专业外寻找同道的人,我的这种气味被他们嗅到了。这是我领受到的第一层感动:吾道不孤。于是我答应读读文稿,读后再谈写序。
读后,有了第二层的,也是更深层次的感动。我阅读的所谓科普文章有限,不敢说这四位少年的文章是大陆最好的科普文章,但敢说它们是很好的文章。
多数大陆科普作品是不敢恭维的。多数科普作家的失败在于他们只在“稀释”上下功夫:他们认定多数读者读不懂科学,只能注水,除此就是加佐料,装饰一点漂亮文字,编织一点小故事,等等。其实科学的多数道理绝不是天书,如果有门槛,第一是数学公尸第二是高度专业的技术。摈除了后两者,向广大读者呈现科学道理时,是不需要对水的,如是将丧失智力生活的挑战和乐趣,且读者有被矮化的感觉。优秀的科普作品不是将人文知识作包装,而是将科学与人文对接,将二者镕于一炉,唯其如此,才可能在更广博的、甚至崭新的维度上思考。如此说来,这样的读物叫“科普”其实很勉强。戴蒙德的《炮、病菌和钢铁》,古尔德的《的壮阔》,威尔逊的《生物社会学—新的综合》,大多数读者不会说读不懂,但这些作者一点都没有追求所谓“科普”。“普”有降低格调之嫌。而优秀科普读物(姑且这么叫)的格调一点不低,他们不必自惭于专业读物。对接与融合便要求作者热爱和浸淫于人文,人文在他们那里不是外衣而是内涵。
从四位少年的文章可以看到他们是生物学专业人士,而与此同时又可以看到他们深入内心的人文关怀和修养。有这样的条件才可能写出优秀的“科普”作品,小文章还是大制作姑且不论。没有这样的条件,便任凭淡妆浓抹,都是东施效颦。
本书中那个笔名瘦驼的作者是一所大学的生物学教师。读其“御风而行”砰然心动。他轻易说出的观点让我们惊讶一个两足动物的麻木:地球上的多数动物能飞,他信手拈来的数字精确而雄辩——500万种昆虫(占地球生物现存动物物种的78%)和9600种鸟类(哺乳动物不过400余种)都是飞行家,除此还有少数哺乳类和爬行类。他讲述飞行的起源——浮游之风帆时,从容地引述《诗经》“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接下来说“中国古人形容它‘不饮不食,朝生暮死’。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命名其‘短促’。”讲述一种飞行形式“翱翔”时,引庄子言“御风而行,泠然善也”。又说:“庄子对翱翔的本质有着深刻的理解,《逍遥游》中说:大鹏鸟要向南海迁徙时‘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也’,这正是海鸟翱翔要借助特定时节信风的写照。”对飞行理路的现代理解同古代经典的记述水乳交融,毫无卖弄之嫌,读之赏心悦目。
植物学博士史军的文章“植物进化的阶梯”包含五节:世界的发动机——叶绿体,新建的能量工厂——叶片,告别漂泊——根,支撑绿色世界——维管系统,为了下一代——花和种子。从容的叙述中,以思维主体的干净逻辑彰显大自然客体的森严法度。
动物学博士候选人张劲硕的文章“有一百种动物,就可能有一百种尾巴”佐证着一个道理:科学起于好奇和趣味,始终行走在有用与无用之间。这篇关于“尾巴”的文章不由自主地让我想起文革期间的著名段子:对某教授研究“马尾巴的功能”的恶毒嘲笑和严酷批判。三十余年来中国经历了巨变,我们又可以兴趣盎然地谈论尾巴,且不必急功近利地考虑其社会功能了。但与此同时,商业追求开始打压超越功利的趣味。四位少年以他们超越俗尘的充沛趣味为我们支撑出一片绿色。
桔子帮小帮主是芝加哥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的博士候选人。且看他的“桔子史”一文中的文字:“祖国将桔子我从野地里捡来,给我吃的喝的,给我家园,至少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夏书》和《史记》里就写我;南宋韩彦直专为我著《橘录》;‘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说的也就是桔子我啦。这些是白纸黑字的历史。而我的家族(柑桔属,Citrus,属于芸香科)的不知哪个帮派,据说是4000年前就入驻人家。几千年后才走出国门,效率确实可以……‘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其实我不明白苏轼为什么只见过我是绿的。我们家族的水果遇到凉快天气差不多都会变色,叶绿素靠不住啊。赤道品种‘绿橙子’(green orange)没什么稀罕,就是没经过世态凉。有冰箱,可以牺牲个绿柠檬做实验,冻一个冬天看它变不变色,如果没有先烂掉的话。”笔调之诙谐,情趣之怡然,跃然纸上。
这些作品让我领受到的第三重感动是博物学在中国仍有自己的传人。中国古代毫无疑问拥有自己伟大的博物学家,李时珍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就贡献而言,在同期的世界上,恐无出其右。博物学其实也是西方科学的一大渊源。是博物学吸引着青年达尔文跳出纨绔子弟的迷途,走上求知的道路。也是伟大的博物学诱发他开始前无古人的思索。令人费解的是,在中国学术走上西学为体的道路后,我们为何尽数都偏爱人家的试管,而不是田野。欧洲有为数可观的学者跑到原始森林,经年累月地考察野生动物。中国这样的学者少之又少,凤毛麟角。我的一个不成熟的猜想:这鼠族的游戏。当年的达尔文就鼠族子弟。今天野生动物的考察很难使一个学者收获名利,出人头地。我们没了贵族,没了超越功利的情趣,多了功利之心,尽师利之徒。当然,在分子生物学和基因工程的影响下,西方的博物学也在边缘化。我在拙文“威尔逊,最后的博物学家”中说:“野生动物已日益稀缺,皮之不存毛将焉脯对野生动物的研究还有灿烂的未来吗?说不定威尔逊就是最后的博物学家,他的《社会生物学》和《蚂蚁》就是华丽而凄美的天鹅绝唱。”看到四位少年的这些佳作,内心感受到特殊的安慰。中心与边缘的分野构成了永恒的社会生态。但是霸权通吃,令昔日光辉的传统和今天坚守传统的边缘人无法生存,绝不是人类文化的。博物学蕴含着特殊的营养。它提升了我们面对大千世界的宏大眼光,它对照出我们自身不卑不亢的真实位置,它滋养着我们对生物世界中的“兄弟姊妹”的关怀。愿四位少年承继伟大博物学的文化基因,将之传递和光大。查看全部↓